| 问题 类别 | 行政 行为 | 投诉内容 | 法律、法规、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依据 | 法定途径 | 权利期限 | 职能 处室 | 咨询 电话 | 
        
            |     申诉求决类投诉请求                                           | 不服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行为 | 设立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 | 先申请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在知道行政复议结果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诉讼。 | 宗教处 民族处 | 65198241 65185579 | 
        
            | 清真食品基本供应点确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 | 先申请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 民族处 | 65185579 | 
        
            |   不服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 对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行为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在知道行政复议结果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诉讼。 | 民族处 | 65185579 | 
        
            | 对携带清真禁忌食品、物品进入清真食品的专营场所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 |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民族处 | 65185579 | 
        
            | 对在非专营清真食品场所内设置清真食品柜台或者摊点,未采取有效措施,与清真禁忌食品、物品柜台或者摊点相隔离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 |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民族处 | 65185579 | 
        
            | 对邻近清真食品专营场所设置清真禁忌食品、物品经营场所或者摊点,未与清真食品专营场所保持适当距离或者未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影响清真食品专营场所的经营活动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 |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在知道行政复议结果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在知道行政复议结果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诉讼。 | 民族处 | 65185579 | 
        
            | 对未按少数民族的清真饮食习俗屠宰畜禽或者加工、制作清真食品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 |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民族处 | 65185579 | 
        
            | 对未按照清真要求采购制成品、原料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 |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民族处 | 65185579 | 
        
            | 对清真食品的运输车辆、计量器具、储藏容器和加工、储存、销售的场地,用以运送、称量、存放清真禁忌食品、物品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 |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民族处 | 65185579 | 
        
            | 对专门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其字号、招牌上使用有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禁忌的语言、文字、图像;或者其他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其字号、招牌上使用“清真”字样或者标有清真含义符号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 |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民族处 |       65185579 | 
        
            | 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其生产、经营的清真食品的名称、包装上使用有清真饮食习俗的少数民族禁忌的语言、文字、图像;或者非清真食品的名称、包装上使用“清真”字样或者标有清真含义的符号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江苏省清真食品监督保护条例》 |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民族处 | 65185579 | 
        
            | 对伪造、转让、租借或者买卖清真标志牌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在知道行政复议结果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在知道行政复议结果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诉讼。 | 民族处 | 65185579 | 
        
            | 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宗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 | 先申请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 宗教处 民族处 | 65198241 65185579 | 
        
            | 对宗教活动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 | 先申请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 宗教处 民族处 | 65198241 65185579 | 
        
            | 对违背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 | 先申请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 宗教处 民族处 | 65198241 65185579 | 
        
            |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捐赠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 | 先申请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 宗教处 民族处 | 65198241 65185579 | 
        
            | 对拒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 | 先申请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 宗教处 民族处 | 65198241 | 
        
            | 对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已被撤销登记仍然进行宗教活动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 | 先申请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 宗教处 民族处 | 65198241 65185579 | 
        
            | 对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献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 | 先申请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 宗教处 民族处 | 65198241 65185579 | 
        
            | 对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 | 先申请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 宗教处 民族处 | 65198241 65185579 | 
        
            | 对擅自组织信教公民到国外朝觐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 | 先申请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 民族处 宗教处 | 65185579 65198241 | 
        
            |   揭发控告类投诉请求     | 检举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 | 反映宗教工作部门党员干部热衷虚名造政绩、树“形象”,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买官卖官,任人唯亲,违规提拔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为亲属或关系户谋取利益,多占住房,违规用车;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等行为。 |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 | 纪律检查 举报 | 根据相关规定 执行 | 纪检组 | 65268193 | 
        
            | 检举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的行为 | 反映我市民族宗教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法定权限实施行政许可;违反规定办理招标投标;旷工或因公外出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 行政监察 举报 | 根据相关规定 执行 | 组  织 人事处 | 65197153 | 
        
            |   信息公开类投诉请求   |   | 申请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 办公室 法规处 | 65181956 65268193 | 
        
            |   | 反映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问题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 根据相关规定 执行 | 办公室 法规处 | 65181956 65268193 | 
        
            |   | 反映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问题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在知道行政复议结果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诉讼。 | 办公室 法规处 | 65181956 65268193 |